统计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XX省统计条例》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对象(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地区
(二)统计专项检查
联网直报单位
(三)统计专业监审单位50家,其中工业、能源专业20家单位,劳动工资、科技专业8家单位,建筑、房地产、投资8家单位,贸易餐饮专业7家单位,服务业专业7家单位(被查单位由区统计局另行通知)
二、统计执法检查内容(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内容(1)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2)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源头数据质量情况;(3)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指令报送和冒名报送等突出问题;(4)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统计专项检查内容(1)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情况;(2)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统计专业监审内容(1)工业、能源专业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各品种能源消费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2)贸易、餐饮专业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零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3)服务业、核算专业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第1页共3页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