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创新建设思考200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恢复工商建制30周年
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家总局再次重申了“四个统一”,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四化”(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以实现“四化”为手段,加大创新力度,在严格依法行政中体现又好又快
一、创新监管举措,推进制度化建设
监管是工商部门的首要职能,也是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创新监管举措,需要从制度入手,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对系统内要打破区域限制,建立完善区域联动执法办案的长效机制
如武汉城市圈九市工商部门,围绕监管职能,制定并实施了《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总体目标》、《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若干意见》、《市场行为监管工作一体化总体目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体化总体工作目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一体化总体工作目标》、《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总体目标》、《信息网络与电子政务一体化总体目标》等一系列协作制度,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
“太子奶”、“汇源”、“娃哈哈”、“伊利”是XX市近几年招商引资的国内知名奶品企业
2007年6月份,我局在检查中发现有假冒这些品牌的产品流向市场,当即向圈内九市工商局发出协查通报
9月28日,圈内公平交易机构与21家知名企业联手开展了打假护名牌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47人次,一举捣毁窝点16个
对系统外,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合力
如发挥消委会作用与有关行业组织建立的情况通报制度;发挥公平交易机构市场监管拳头优势和相关部门建立办案的协作制度等,从而形成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合力
去年,我局通过与纪委联合一举查获各类商业贿赂案件69件,案值66万元
二、创新服务方式,推进规范化建设
多年的执法实践让我体会到:要想把一个监管执法部门的服务做全做亮,就必须注重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