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保密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接受县保密局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县保密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保密工作。二、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全局保密工作。三、机关公文印制、发送、审阅、存档、销毁等保密措施(一)凡涉及国家和地方机密的文件由专人起草、专人审定、专人打印,并确定文件的密级和印发数量。(二)凡涉及国家和地方机密的文件,应由专人发送,发送时要签收登记,确定发文单位范围,以备后查。(三)要做好单位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登记造册,放置卷柜中,机关人员或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有关文件时,应填写借阅登记薄,保证文件及时归档。(四)收文中涉及国家和地方机密的限时、限人阅处,严禁将文件携带家中审阅。四、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保密职责,严禁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五、微机除供专人使用外,严禁其他闲杂人员使用,未经领导同意,外单位人员不得使用本局微机。六、保密领导小组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七、凡调出、调入人员,在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上严格把关,交接好涉密材料。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