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安徽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下称人防质监站)接受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范围1
本省行政区域内,经省、市人防办公室批准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单建式掘开式、坑(地)道式人民防空工程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
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建设的各类人防工程按国家人防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个月内,向本行政区域内人防质监站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按国家规定缴纳质量监督费用
申报时应认真填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表1-1、表1-2),并携带下列文件到人防质监站进行报监
省或市人防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的批复、扩初设计批复、规划许可证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当由外地监理单位监理或外地施工单位施工时,应分别提交经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发的许可证明
参建各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任命文件,填写人防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表1-3,由建设单位填写,各单位盖章)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审核(1)人防质监站自接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通知”(表2),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签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表3)
(2)对资料有漏缺、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人防质监站将资料退回报监单位并签发“人防工程报监补充资料通知单”(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