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提高统计执法效能的思考统计是认识社会和了解国情国力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管理国家、监督国民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及企业制定社会经济计划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统计执法检查是保证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的有效手段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全面提高统计执法效能,促进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不断提升、统计基础不断加强、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内外部环境不断改善,结合XX市统计局近几年统计执法检查的实践并参考其他局的优秀方法,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制定检查计划要认真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
一份可行的执法检查计划,是组织完成好全年检查工作的总纲
制定检查计划要有认真的态度,既要考虑上级的要求,又要考虑本地区工作需要;既要在所查专业内容上面面俱到,又要体现全员执法思想
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与上级的年度统计工作任务保持高度一致
在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前,要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领会精神,把握实质,在计划中要体现与上级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性;二是要与本地当年度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相一致,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是要突出检查重点
选择检查对象要把固定检查对象与临时检查对象相结合,即按照三年轮一遍的要求,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每年抽三分之一的单位作为固定的检查对象
同时,对当年不能依法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拒报、迟报统计报表及统计主要指标增(减)幅异常的单位和有群众举报的单位列为当年临时增加的必查对象
四是要保证全面
既要查系统外,也要查系统内;既要查基层,也要查机关,既要查企业事业单位,也要查行政管理部门
五是要突出全员执法
每个专业处室都要根据检查的原则和本处室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已的检查对象
六是要处理好检查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不要盲目追求数量指标,要选择好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