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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考勤管理也就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非常重视的问题
如何规范企业考勤管理已经成为现代化企业提高管理质量的重要工作内容
下文是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活动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应当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或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未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南宁市区外出活动,以及晚间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请假
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电话向任课老师(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事后补假
请病假者应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诊断书及建议休假的证明,因公请事假者应提供有关证明,因私请假者应写明理由及请假时间
第五条学生经选拔代表学校参加文体、科技等比赛活动而不能上课必须请假的,应由组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应及时按要求向任课教师出具请假单及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七条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班干部协同进行,专任教师全面负责上课、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纪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负责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