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损坏赔偿及报损制度1、所有体育器材,因本身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
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
2、在归还体育器材时,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借用者照价或加倍赔偿
3、上课、训练和比赛丢失的器材,任课教师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管理教师,并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4、赔偿办法
由体育器材管理老师核填《损坏、遗失器材赔偿单》,由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签名,经主管校长批准,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收款后,上交学校总务处
5、器材室管理老师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因失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本人负责
6、对体育器材保管员要加强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严格防范措施,经常检查体育器材保管室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7、使用体育器材时,属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如是人为损坏的,要给予批评并视情况按原价或高出原价的数额赔偿
8、每学期清点器材一次,发现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器材报废必须经过学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刁镇田福小学第二篇:体育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体育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的体育器材的管理,更加合理地使用体育器材,延长体育器材寿命,保证体育课、课外活动等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同时教育学生珍惜和爱护学校公物,特制定以下制度:一、上体育课借用体育运动器材,由体育教师布置上课班第1页共6页级的体育委员,由上体育课班级的体育委员到体育运动器材保管老师处领取,体育运动器材保管老师进行登记之后方可领出
下课后,再统一由体育委员如数归还,体育保管老师进行验收
二、每班体育课上课时间可以借用体育器材,其余时间一律不借用
三、每位学生最多只能借用一件体育器材
四、借用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体育器材借用归还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