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探讨1高职院校图书馆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关系公共文化服务是指政府公共文化部门为公众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而确立的文化制度、文化部门、文化系统和文化设施的总称
高职院校图书馆属于文化部门,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单位之一
从性质看,高职院校图书馆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同一性,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具有“公共”属性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含有“公共”二字,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高职院校图书馆的公共属性,是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的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高职院校图书馆的建立、发展需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除了向在校师生提供文化服务之外,还应参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公共服务,自觉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是高职院校图书馆的存在之基、发展之道
二是体现“公益”特征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全社会提供非营利为目的的文化服务,公益特征是其基本特征
教育部明确规定,“高校图书馆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1]
这些都说明了高校图书馆的公益特征
高职院校图书馆处于高校图书馆序列,自然具有公益特征,并且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而逐步加强
三是坚持“均等”原则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坚持公共服务普遍均等原则”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高职院校图书馆的“公共”属性、“公益”特征决定了它们必须提供“均等”文化服务
一方面,服务对象的均等,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高职院校图书馆并不只是服务特定的少数人,而是服务全体人民;另一方面,服务内容的均等,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高职院校图书馆所提供的基本文化服务不受任何因素的限制,每个人都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机会和能力
从现状看,高职院校图书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