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参考计划范文随着社会改革深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情势。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保开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领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化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立,努力改善民生,处理困难群众最关怀、最直截了当、最现实的利益咨询题,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开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奉献。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开展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晋级,改变落后相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治理,提高民政效劳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效劳。二、深化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效劳"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展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展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协助的群众处理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咨询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效劳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咨询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如今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治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咨询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建立后不断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治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缺乏的咨询题。一是打破已不习惯情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到达同等保障程度,缩小城乡保障差距,迈出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交融,统一治理使用。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浅显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处理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处理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根底。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关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关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关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接着施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修住房。(三)加快福利院改造晋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我们通过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施行,逐一处理的方法改造乡镇福利院,建立高标准榜样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