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行业税收征管调研报告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地方税收征管现状,与依法治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相符,与省局提出的加强行业税收征管要求有差距
笔者根据组织安排,对某县级市生猪屠宰行业税收征管,进行了一次为期二个月的调查
现结合自已的调查,以及咨询、了解到的其它县市征管情况,把自己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地方税收征管的思考以飨读者,仅起抛砖引玉之作用
一、生猪定点屠宰中存在的地方税收征管问题1、税务登记不全面
经调查,某县级市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由食品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乡镇(街办)定点屠宰厂为市食品公司非独立分支机构,各屠宰厂实行报账制,每月25日至26日结算,单据、凭证上交至市食品公司统一入账
进行了税务登记的只有市食品公司,乡镇(街办)定点屠宰厂大多数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登记
由于食品公司或定点屠宰厂不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且代扣手续费不高,定点屠宰厂代扣屠户的税款没有与税务部门及时签订代扣或代征协议
其它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
生猪屠宰行业登记不全面,影响了各地税源调查的真实性
2、征收标准不统一
一是对屠户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统一
根据现行规定,对生猪屠宰上市应按12元/头对屠商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在具体的执行中,由于政府干预,有的地方按每头8元征收,有的按10元,有的不分税费,统一按每公斤定额收取等等,各地不一
二是对屠户附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不统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10月22日《关于研究部署当前生猪生产工作的会议纪要》规定,为稳定生猪生产,加大政策扶持,从当时起至2006年6月30日,缓征生猪屠宰环节的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按照规定应从2006年7月份开始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而有的地方还在缓征或未征收
3、税款入库不规范
由于税款入库涉及到各级政府既得利益问题,有的乡镇违规操作,擅自把生猪定点屠宰税款转移成乡镇自有财力,以税转费,税收隐性流失的问题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