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荒漠化的现状、成因与对策1、土地荒漠化定义根据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定义,“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
“土地退化”是指由于使用土地或由于一种营力或数种营力结合致使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雨浇地、水浇地或草原、牧场、森林和林地的生物或经济生产力的复杂性下降或丧失,其中包括风蚀和水蚀造成的土壤物质流失,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或经济特性退化以及自然植被长期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防治沙漠化办公室,1996)2、土地荒漠化现状截至20XX年底,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262
3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7
33%,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XX省、辽宁、吉林、山东、河南、海南、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8个县(旗、区)
(国家林业局,20XX)2
1、气候类型区荒漠化现状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115
86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44
16%;半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97
16万平方公里,占37
03%;亚湿润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49
35万平方公里,占18
(国家林业局,20XX)2
2、荒漠化类型现状风蚀荒漠化土地面积183
20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69
82%;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25
52万平方公里,占9
73%;盐渍化土地面积17
30万平方公里,占6
59%;冻融荒漠化土地面积36
35万平方公里,占13
(国家林业局,20XX)2
3、各省区荒漠化现状主要分布在新疆、XX省、西藏、甘肃、青海5省(自治区),面积分别为107
12万平方公里、61
77万平方公里、43
27万平方公里、19
21万平方公里和19
14万平方公里,5省(自治区)荒漠化土地面积占全国荒漠土地总面积的95
48%;其余13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