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改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0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100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市旧村(居)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旧村(居)改造项目中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村改字1号)、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街两侧和小清河沿线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旧改发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重要意义我区做为省会城市的中心XX县区,土地资源稀缺,人均土地面积低
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切实保护群众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强土地调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根据我市管理权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市直接征收
本意见所指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按照济村改字1号、济旧改发2号文件精神,我区旧村(居)改造项目中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和重点片区内的集体土地,按程序依法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市先行拨付我区土地出让总价款60%的收入
对先行拨付区政府的资金,由区财政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1页共3页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