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基层改造和建设工作意见各县市区供销社: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是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证明,基层社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则兴旺发达,广大农民群众就受益;基层社萎缩,供销合作事业就受到影响,为农服务功能就会被削弱
因此,抓好基层供销社建设,是供销社事业的头等大事
为了进一步增强基层社的活力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社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基层社改造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现状我市现有基层供销社167个,其中集镇供销社98个,乡级供销社69个
这些基层供销社基本上都是计划经济时期按行政区划设置的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基层供销社改革滞后,加之债务和人员包袱沉重,经济实力十分薄弱
截止目前,全市功能存在、经营情况较好的基层社仅有55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基层社大多经营萎缩,基本功能丧失
有的经营困难,靠出租仅有的资产维持运转;有的在小城镇建设中,经营设施和资产被无偿拆迁和占用,资产损失殆尽;有的在企业改制时,将原经营设施、门店量化到职工名下;有的因城镇经济中心的转移,原经营地址、设施偏背;有的在改制中一卖了之,使供销社丢了阵地,弃了经营,没了实力,面临自我消亡的危险,不能适应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
加强基层社建设工作是供销社立社之本、发展之需、改革之要
必须把基层社改造和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二、加强基层社改造和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总社基层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和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围绕社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