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难若干因素调研报告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严格保护耕地
保护耕地,就必须严格执法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的形势不容乐观,各类土地违法案件不断发生,“执法难”似乎是已成共识
土地执法疲软既然成为了常态,那就一定有它的原因
笔者以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上的,也有体制上的,也有机制上的,当然还有更深层次上的原因
一、问题存在的原因(一)地方政府观念偏差
一些基层地方政府在政绩观、发展观和利益观上出现偏差,一味地追求经济发展指标,工业强市、工业强县、工业强乡成为首选,就连许多村也完全不顾自身实际,纷纷高喊“工业强村”了
发展工业,必然要大量占用土地,在当前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紧把土地供给闸门的形式下,一些地方政府铤而走险违法占用土地发展经济也就势在必然了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地方政府既是土地的管理者,还是相当一部分土地占用的审批者,甚至又是土地的使用者,政府领导在耕地保护与“政绩”之间发生矛盾时,天平向何方倾斜是十分明了的了
面对这种形势,土地管理部门要想规范用地秩序、依法查处政府主导下土地违法行为无疑只是一厢情愿的事了
(二)基层执法手段偏软
目前,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相对不足、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也是土地违法履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动态巡查不到位,一些土地违法行为难以发现,即使发现后也只能口头或书面停工,如果当事人无理取闹,拒不停工,强行制止,可能引发矛盾激化,执法人员可能受到围攻和人身威胁
依法处理必须经过调查取证、处罚听证、复议诉讼、申请执行等许多环节,一个环节遇阻,就会造成案件查办久拖不决
另外,国土资源部门在对违法占地作出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无权强行拆除,必须申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此类申请,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土地执法监察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久而久之,执法人员乃至执法机构对第1页共4页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缺乏了动力、丧失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