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心得体会2011年治超业务培训第一部分:法律法规部分(重点部分)一、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XX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实施意见〔2009〕609号一、车辆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一)普通载货车辆的车货总重超限认定标准为:二轴车辆20吨,三轴车辆30吨,四轴车辆40吨,五轴车辆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55吨
但对特殊车辆按以下规定处理:1、运输不可解体大件货物使用大型多轮轴平板车,车货总重在55吨以上的,车辆单轴(轮组)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
按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后,方可行驶公路
2、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自行式吊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车辆总重超过超限认定标准,但其符合车辆行驶证(产品技术说明书)核定的总质量的,不作为超限车辆
(二)普通载货车辆的车货总高度、总长度、总宽度的超限认定标准分别为:4米(集装箱车4
2米)、18米、2
但对特殊车辆按以下规定处理:1、大型平板车等特种车辆的总长度、总宽度超出超限认定标准,但其符合行驶证核定尺寸,或载货后未超出其尺寸范围,且高度未超过4米的,不作为超限车辆
2、运输不可解体大件货物、鲜活农产品、联合收割机、规则尺寸物品等专用车辆,其车货几何尺寸超限处罚标准可放宽至总高度4
5米、总长度22米、总宽度3
二、陕交发〔2010〕43号;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XX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为保障公路和桥梁的完好、安全、畅通,加强不可解体大第1页共10页件物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根据超限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XX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