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市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2.2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现场指挥部2.4运营单位2.5专家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预警与监测3.1预警级别3.2预警监测和风险分析3.3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3.4预警响应3.5预警变更4信息报告4.1信息报告程序4.2信息报告内容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5.2分级响应5.3响应措施5.4运营恢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6.2事件调查6.3处置评估7保障措施7.1通信保障7.2队伍保障7.3装备物资保障7.4技术保障7.5交通运输保障7.6资金保障8附则8.1术语解释8.2事件分级标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8.3预案管理8.4预案解释8.5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碰撞、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等应由我市人民政府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类型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结合本市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一并执行。1.4工作原则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立即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1.5事件分级根据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则。2组织指挥体系2.1市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政府成立**市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市轨道办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网信办)、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省**无线电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外办、市台办、市通信进展办、市警备区、市武警支队、**供电公司、有关区政府、市轨道办。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对应法律法规,分析、讨论运营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较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省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衍生危害性的运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负责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发生、进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运营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事件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舆情收集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运营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加强对属地互联网站新闻信息的管控。各处置部门负责发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