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农业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推动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打造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三、工作职责(一)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农业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二)局分管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局的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三)局其他分管领导是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组织开展分管业务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四)农业农村局是农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扎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农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和日常农业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五)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业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按照业务安全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实施,扎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四、工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是局(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和监管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要根据业务特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制定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加强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或者突出问题。(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根据农业安全生产实际,主要应加强对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及屠宰的相关安全生产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安全整治。农机道路交通要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饲料、沼气、农药和屠宰的相关安全生产要根据业务特点开展重点整治。按照各自职责,抓好专项整治,做到重点突出,全面整治,不留死角,防患未然。(三)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要制定业务范围内常态化检查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所属业务的常态化安全检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及时掌握生产一线的真实情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局属各股室、所、站、中心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