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____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提高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节约的原则,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各种安全风险,确保高速公路的运营安全。第三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道路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交通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用于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第四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的有效开展。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征收与使用第六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的征收适用按车型、车重和行驶里程等不同情况分类征收的原则,具体征收标准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第2页共4页第七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的征收方式可以采取定期收费、一次性缴纳或者折算收费等形式,但应当保证征收方式合理合法,并确保安全费用的实际使用。第八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分为设施建设费、维护费、交通管理费和安全保障费等项目,具体费用项目和比例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第九条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方面:(一)道路设施建设费用主要用于新建高速公路、改扩建和升级改造等工程的投资;(二)维护费用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日常维护、修缮和设备更新等工作;(三)交通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协助、配合、服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四)安全保障费用主要用于加强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和监控装备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第十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预算,确保费用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第三章费用收缴与监督第十一条根据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的征收情况,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财务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数据,确保费用的及时收缴和安全使用。第3页共4页第十二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与相关银行和支付机构合作,建立便捷的缴费渠道,方便用户缴纳费用。第十三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费用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评估。第十四条各级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第十五条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举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滥用职权、操纵费用等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不得利用费用收支权谋个人利益。第十七条对于滥用职权、虚报冒领、挪用、浪费、截留、私分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八条对于拒不缴纳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的机动车所有人,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罚款、扣留车辆或者吊销车辆牌照等措施,直至缴纳费用。第十九条对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4页共4页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有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高速公路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