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霍线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潼西改扩建项目”)分项、分部、单位、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质量检验与评定,使潼西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确保工程质量,为竣(交)工验收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号令)和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合理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是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各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后,根据标段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及时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为工程质量评定创造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潼西改扩建项目
第二章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第四条单位工程划分的依据条件1、路基以独立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标段内的全部主线小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2、路面以每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3、主线特大桥、大桥、中桥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4、每座(处)互通式立交为一个单位工程;5、标段内的全部跨线桥及引线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6、交通安全设施以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7、环保工程以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8、机电工程以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第五条房建工程按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进行单元划分
第六条分部工程划分的依据和条件1、路基单位工程内,连续型工程(如路基土石方)和间断密集型工程(如排水、涵洞、砌筑工程等),原则上以1-3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小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以每座为一个分部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原则上以1-3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大型挡土墙以每处为一个分部工程
22、路面单位工程原则上以1-3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每座立交区路面为一个分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