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间文明生产考核细则为加强企业的生产管理,结合本车间的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天上午8;30~8:40为班组班前会时间
对迟到与无故不开班前会的班组及个人每次扣20元
下午13:00必须准时到岗,车间不定时抽查,对无故不到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并罚款20元
对工作时间睡觉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在班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扑克、下棋、织毛衣等每发现一次扣责任班组100元,扣相关责任人50元
严禁酒后上岗或带酒上岗每发现一次罚款50
二、设备巡检责任落实到人,各负其责
每天上午8:40~9:00和下午15:00~15:20对各自负责的设备巡回检查一次,并把巡回检查的情况向班长汇报,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细作好记录
车间对各班组的巡回检查执行情况及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按规定做巡回检查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有关责任人30元,对工作认真负责巡回检查认真发现缺陷的人员视情况给予奖励,发现一类缺陷奖励200元、二类缺陷奖励100元、三类奖励30元
三、关于请假制度执行公司规定
班长无权给假,请假必须到车间办理请假手续,一个月请事假累计超过两天者扣当事人50元
病假必须要有医院或保健站的病假证明
对于没到车间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来者按旷工处理
换休必须来车间办理换休手续,超出3—5天到股份公司办理了换休手续视为正常出勤
四、各班组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专工、班长的统一安排
对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专工、班长有权扣当事人每次30~50元罚款,对在工作中表现积极主动的员工,专工、班长报经车间同意后,可给予50~100元奖励
五、凡是车间布置的工作,各专业必须密切配合努力完成
若因备品、备件或其它原因,确实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的,经车间同意后,加班完成另行处理,加班人员的待遇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若因安排不当或不抓紧时间,导致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的,视其情节给予50~1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