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农村税费改革调查发现按地征收出现新负担不公一项农村税费改革调查发现按地征收出现新负担不公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日前对XX省农村税费改革进行调查后表示,由于税费改革所涉及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许多应有的配套措施滞后,尚未完全到位,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正逐步显现出来
在调查中统计部门发现,税费改革前农业税按地征收,统筹提留按人征收,现在这两项一律按地征收,影响农民负担的因素由人口向土地转移,出现了新的税负不公
表现之一是,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减负幅度不均
由于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农民收入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一般都以农业生产为主,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收入水平低
而富裕地区多是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化程度较高,或是具有区位优势的城郊地带,不论是纯农户还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收入都相对较高
改革前,贫困地区的税负普遍低于富裕地区;改革后,由于富裕地区的降负空间大,负担降低的幅度远远大于贫困地区,获得财政转移支付的数额也较大
如经济较发达的XX市新都区,农业人口45
39万,20XX年获财政转移支付2070万元,平均每个乡镇所获得的财政转移支付达121
而XX省XX县区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农业人口总数达97
84万,20XX年获财政转移支付4404万元,平均每个乡镇获得财政转移支付60
33万元,两者相差1倍左右
统计部门担心,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有可能进一步拉大
表现之二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负担不均
由于税费改革方案中以土地为计税依据,承包土地的多少决定了农民的负担情况,形成了人少地多的农民负担重,而人多地少的农民负担相对较轻;纯农户、种田大户的负担较以前加重,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负担减轻
以种地为主的农民不仅要承担农业税,而且要负担村组“一事一议”集资;而未第1页共2页承包土地的农民只负担村组集资,却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