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社会保险法自查报告《社会保险法》于XX年7月1日起实施,之后的2周年里,我局在县政府及市县人社部门的领导下,将《社会保险法》作为维护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法律加以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培训,依法扩面征缴,狠抓医保体系建设,维护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我局的工作得到省市表彰,先后被省社保中心评为“XX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医保局评为“XX年度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一、宣传《社会保险法》情况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视点地宣传《社会保险法》,把法律内容普及到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中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积极性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同时扩大了群众的知晓度、提高了的群众参与度,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
一是通过印发宣传单、播发电视游字广告、刊编宣传栏、开展大型户外咨询活动、举办培训班、发送手机短信、开通咨询热线、政府网站发布政策等方式,做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如: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宣传单1
5万余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宣传单2万余份,邮寄未成年人参保宣传新年贺卡1
2万张等;二是组织《社会保险法》宣传队,出动宣传车深入第1页共7页全县18个乡镇、社区进行宣传,并不定期在全县主要集镇利用“圩日”进行现场咨询、释疑解惑;三是通过省、市县新闻媒体,结合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如:工人报、手机报以《彰显更多民生关怀》为题,报道了我县尹某因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获88万元补助金的事例,在全县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依法集中组织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