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调研报告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结构和消费层次发生了很大变化,一部分高收入患者已不满足于基本的医疗服务
**年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962号)规定“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供患者自愿选择的特需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以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要”
在政策鼓励下,特需医疗服务发展迅速,目前国内知名医院几乎都在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我区也有部分三甲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在特需医疗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其负面效应逐渐突显,个别医院因过度发展特需医疗服务,已影响到了正常基本医疗服务
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对公立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提出了限制,要求公立医院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服务所得部分应用于解决弱势人群就医困难等
如何利用价格政策引导和规范我区公立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一、对特需医疗服务的界定特需医疗是相对于基本医疗而言的
目前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特需医疗服务没有明确的界定,劳动保障部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范围中提到了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属于特需医疗服务
现在医院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特殊病房,如高级病房;二是专家门诊;三是特种护理,如导乐式分娩、全程陪护、家庭护理等;四是优先诊疗;五是点名服务,如点名麻醉;六是卫生保健及非治疗性专项医疗服务,如美容、整形、减肥、健身服务等
二、适度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理论上公立医院作为公共的医疗资源,提供的医疗服务是一种公共产品,主要是为满足大多数人基本医疗的需要,而特需服务只是满足少数人的特殊医疗需求,理应由私立医院来提供
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公立医院占主导地位,无论在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方面,私立医院还存在较大差距
据统计,*第1页共3页*年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