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商务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2007年11月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表式三、主要指标解释1一、总说明(一)统计制度1、生猪等畜禽产品是人民群众的重要消费品,生猪等畜禽市场的运行情况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
准确了解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和肉品流通环节的相关信息,对促进生猪等畜禽生产、流通、稳定市场供应有着重要作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要求,制定《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
2、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
商务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根据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的统计调查项目,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
3、本制度数据来源为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企业
样本企业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商务部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审核同意
4、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食品工业协会基层组织负责组织本地区样本企业认真、按时填报数据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市场分析、预测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提高数据填报质量
25、样本企业应按报表的时间要求,将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商务部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商务部网址:http://tzrpscyxs
mofcom
cn,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电子邮箱:tjxxb@126
6、商务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及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与食品工业协会基层组织承诺对样本企业所报送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它用途
(二)报表目录1、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畜禽屠1表)
2、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屠宰情况月(旬)报表(畜禽屠2表)
3、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企业销售情况月(旬)报表(畜禽屠3表)
(三)报表填报单位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由全部屠宰加工企业填报,填报内容必需与注册内容一致
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屠宰情况月(旬)报表、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企业销售情况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