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防范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侵害学生案(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一)加强人防建设,落实安保力量按照市的要求,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专门保安力量,每所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人员不少于2人,规模大的学校、幼儿园配备4至6人
其中,市属学校、幼儿园的保安力量,根据学生人数、周边治安形势、学校大门数和学生是否寄宿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配备,共配备115名,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事局等部门招聘,市公安局负责统一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统称各镇)所属学校、幼儿园的保安力量,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标准配备;民办学校、幼儿园的保安力量由主管部门及各镇责成办校(园)人员按照标准配备
保安人员按照属地管原则,由所属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管理,主要负责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上、放学时间大门口及周边的安全看护
市属学校、幼儿园保安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各镇保安经费由各镇解决,民办学校、幼儿园保安经费由办校(园)人员自行解决
(二)加强物防建设,堵塞安全漏洞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都要设立专门的传达室兼保卫室
公安机关负责在全市中小学校传达室统一悬挂治安警务室标志牌,公布报警电话、包校民警电话;警务室内要配备直拨办公电话、头盔、防割手套、伸缩警棍、强光电击手电、腊棍等设施装备,市属学校、幼儿园物防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各镇辖属学校所需费用由各镇解决,民办学校、幼儿园所需费用自行解决
(三)加强技防建设,提高防范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技防建设,安装视频监控探头等技防设施
公安机关牵头为市属所有学校、幼儿园和XX县区范围内办事处所属学校、中心幼儿园门口安装视频监控探头
其中市第1页共3页属学校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办事处所属学校由办事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