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税收管理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和人民对身体健康的日益重视,医药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如何加强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聚财,做到既促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又切实加强征收管理,是当前税务部门值得思考和重视的问题
就这一问题,我们近期对全市医药行业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医药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一)医药行业税负明显偏低由于人们存在对医药行业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使得医药行业高增长和高收益性非常突出,据调查医药销售行业经营中实际进销差价率在20%左右,粗略推算整体增值税税负不低于xx%,而医药销售行业实际平均税负仅为xx%左右,其中有的企业几百万的销售额应纳税额仅为几千元,税负水平明显偏低,与医药行业市场潜力大,利润可观等特点不相应,存在明显疑点
(二)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医药零售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还比较规范,税务机关基本能核定月销售额
但医药零售业大多属定期定额户,不能提供产品进销存登记簿,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定月销售额
即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存在帐外经营、有意隐瞒销售收入等现象,如现金收取货款不申报纳税、购进货物用于促销奖励应视同销售未申报纳税等
这些情况说明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三)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普遍存在未按规定领购发票,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明显违反了《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
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不开发票拒开发票,消费者购买药品通常不索要发票,就不开发票;消费者有时索要发票,找各种理由拒绝开具;二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有的只填写名称和总金额,名称一栏只填写“药品”,无具体品名,数量和金额,第1页共4页很难从普通销售发票上看出具体商品的销售价格;三是滥开发票,有些单位购买的药品与收费单据上开具的药品品目不相符,有些明明销售的是日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