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认定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制度为了切实做好各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校园安全的监管和防范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规范各种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全面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一、领导机构: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认真、严肃、规范、实效,学校特成立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二、事故认定:学校对安全事故分为三类:教学事故,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和财务损坏事故。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件,要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对出现的事件进行认真、详细、准确、客观的调查取证,并提交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进行事故性质的分析、认定,确定事件性质。三、事故追究: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件的性质一旦经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分析、研究、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并分清事故的主要责1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任、次要责任、分管责任和协管责任等责任范围,再根据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追究。1、追究程序:教学事故:教学事故责任追究程序: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学生人身伤害(亡)故责任追究程序:课任教师——班主第1页共12页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副校长——校长财物损坏事故: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总务副校长——校长2、责任追究:对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事故范围、性质、责任和影响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追究形式分为:班级扣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三类,具体标准由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认定、实施。本制度内容不尽之处将在具体实施过程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第二篇:电力安全事故认定标准电力安全事故认定标准一、人身事故的认定1、特大人身事故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1至2人(包括多人事故时的轻伤和重伤)的事故。2、人身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肌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3、人身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肌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构不成重伤者。二、特大设备事故的认定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或经公司认定的。三、重大设备事故的认定1、发电主设备损坏,40天内不能修复或者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的;或者虽然在40天内恢复运行,但是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40天的。2、电力设备、设施、机械等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第2页共12页币500万元以上的。3、其他经公司认定的。四、一般设备事故的认定1、一次事故造成2台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的。2、发电设备异常需停机处理或者机组计划检修不能按期完成,使机组停用时间超过168小时的。3、6kv以上发电设备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的。4、因为发生一般电气误操作、热机误操作、监控过失等原因,造成发电主设备出现异常运行或者被迫停止运行的。5、发电设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1)炉膛爆炸。(2)锅炉运行中的压力超过工作安全门动作压力的3%的;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2倍以上的。(3)压力容器或者承压热力管道爆炸的。(4)汽轮机大轴弯曲,需要进行直轴处理的。(5)汽轮机叶片折断或者通流部分损坏的。(6)汽轮机发生水击的。(7)发电机组烧损轴瓦的。(8)发电机、主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的。(9)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发生爆炸的。6、发电主设备异常运行已经达到规程规定的紧急停止运行条件而未停止运行的。7、电力设备、设施、机械等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