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管局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城管系统宣传工作,根据市城管局及区委宣传部相关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各街镇、开发区城管中队
二、考核分值根据新闻宣传、信息报送、舆情处置、综合创新等四类工作进行考核,总分100分:(一)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分值40分;(二)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分值40分;(三)舆情处置工作,考评分值分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综合创新工作,考评分值分
三、新闻宣传工作(40分)(一)评分标准1、稿件认定(1)同一新闻多家媒体多次报道的,按一篇报道计算;(2)不同级别媒体重复报道的,可按最高媒体级别计算,且按一篇计算;(3)新闻宣传稿件涉及多个街道的,各街道可分别计算;(4)由城管中队协助区城管局刊发的新闻宣传稿件,按协助城管中队所属街道稿件计算;(5)新闻稿件原则上当月采纳,以媒体刊登时间为准
2、评分细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各镇街、开发区城管中队每月必须在市级以上传统媒体(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发表3篇稿件,发布一篇得分;网络媒体发布一篇得5分
新闻宣传每月最高得40分,加满为止
(二)主要刊发媒体列入本考核办法的新闻宣传稿件,主要是指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上登载的正面宣传我区城管工作的原创新闻稿件(含消息、通讯、图片、专题片等)
具体媒体范围包括:1、中央级主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新闻报、中国妇女报、中国企业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商报、中国改革报、中国贸易报、国际商报、城建监察杂志、香港媒体
2、省级主要媒体:日报、卫视《新闻联播》、广播电视台所属各频道广播、新安晚报、商报、市场星报、中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