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正确处理立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二)妥善解决立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
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保证
我们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以改革创新精神,正确处理立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物权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民事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
物权法的制定涉及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从研究起草到颁布实施历时13年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物权法的立法工作,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投入很大精力,做了大量工作,对原草案作了重大修改
经过多次审议,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的物权法,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了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强化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贯彻了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规范了现实生活中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立法宗旨,为保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常委会还审议了国有资产法草案
监督法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从六届全国人大开始酝酿,到颁布实施历时20年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草案作了重大修改,调整了监督法的适用范围,重点规范了各级人大常委会最为关注、最希望规范的问题,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在前两届工作基础上,我们重新起草了企业破产法草案,并就优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等重大问题,在与国务院和有关方面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作第1页共2页出了特别规定,切实维护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防止外资以并购国内企业或者其他方式实行垄断经营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