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去年换届以来,XX市市、县两级党委针对县区党委精简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任职后如何运作的问题,从常委的科学分工、完善议事规则、促进班子和谐、提高领导素质和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在吸取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实践中完善,按照“集体领导、科学分工、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原则,对县区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科学分工,既明确职权,又界定职责,解决好权责清晰的问题对常委工作的科学分工,是县区党委班子工作机制有效落实的基础和前提
换届前,全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分工交叉、工作权限和职责相互重叠,责任界限比较模糊
如对经济、政法、宣传、教育、文化等工作,县区委有副书记或常委分工,政府有副县区长分管,一个方面的工作有两个或多个人管,既增加了工作层次,又加大了协调难度,职能部门很多时候多头汇报请示,左右为难,出了问题也难以追究具体责任
换届后,在11个县区常委总职数减少,其中副书记减少16名的情况下,市委对县区常委的职责进行了科学界定,明确常委分工,规范常委职责,结合个人界定管理范畴,形成领导管理一致、权责对等均衡、运行便捷高效的常委分工负责制
首先,坚持党政任职交叉、分工不交叉的原则
换届后,每个县区都有3人进行党政交叉任职
常委分工时,根据各县区经济和社会工作格局、机构设置的情况,将常委会职责分解到每名常委,同时做到分工不空挡、不交叉、不重叠、有侧重
县区常委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县区委集体领导,凡是未纳入集体决策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