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保障工人安全健康,促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加强法规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意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同时,要建立稽查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2页共4页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施工中的危险源,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与设备,如安全防护网、警示标识、防护栏杆等
并且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于涉及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要进行特殊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确定排查频次和必要的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传达给相关岗位人员
第三章职业健康管理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其体检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