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方案坝美小学不胜任现职干部职工召回管理方案(试行)根据《XX县区教育系统不胜任现职干部职工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兴市教办【20XX】27号文件通知
结合《中共XX县区委办公室XX县区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办发〔20XX〕31号)和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在全州教育系统不胜任现职干部教师召回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西南教党〔20XX〕2号)文件精神,我校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坝美小学不胜任现职干部职工召回管理方案(试行)》
一、工作目标1、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师范大学与师生代表座谈时提出的老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整治一些干部、教师“庸、懒、散、慢、浮”和理想信念淡漠、师德素养欠缺、学术根基不牢、仁爱之心缺失等问题,有效调动干部和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2、本方案适用于本校在职在编人员
3、按照从严治教的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学识、业务精、淡名利、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
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职工,实行召回管理
二、工作原则召回管理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职工,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三)过责相当,惩教结合原则;(四)严格要求,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原则
第1页共5页三、工作措施召回管理按照“分类确定对象,分级召回教育,分别建立台账”的办法进行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干部职工,作为召回对象,实行召回管理:1
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