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设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价值观是人们生活目标和行为方式的导向,任何人的言行都自觉不自觉地受某种价值观的引导
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不同,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利益关系不同,接受的教育和社会影响不同,生活经历不同,以及其他主客观因素的不同,人们的价值观有极大的个体差异性
但是,任何社会都必定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共同的导向,否则社会不能存在和发展
不同的社会形态有不同的核心价值体系,这种价值体系的形成归根到底取决于各社会形态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
如果没有,社会成员的行为就没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就会各行其是,步调零乱,互相掣肘,甚至离心离德,构建和谐社会就无法实现
社会主义制度为这种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客观可能,但这种价值体系不能自发地形成,需要精心建设
以什么思想和理论来建设,就成为必须明确回答的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搞清楚“和谐”概念的哲学涵义
和谐不是无矛盾,而是矛盾双方相互关系的特殊状态
这个概念的内涵不能泛化
首先,不能把矛盾双方共处于统一体中的状态都说成和谐
矛盾双方只要还没有破裂,就共处在统一体中,即使是斗争非常激烈的对抗性矛盾也可以处在这种状态
这当然不能叫做和谐
其次,矛盾双方斗争比较缓和,统一体相对平衡的状态可以叫做稳定,但也还不能叫和谐
只有矛盾双方不仅相对稳定地处在统一体中,而且一方的发展对另一方的发展有利,即“相辅相成”、“共生共荣”、“互利双赢”的状态,才是哲学意义上的和谐
在阶级社会里,只要阶级对立的根源没有消除,这种和谐现象就不可能是社会的总体特征和本质属性,也不可能长久地保持
“太平盛世”也好,“福利社会”也好,都不能叫做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的最高典型是共产主义社会,那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刚刚从旧社会脱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