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与人大工作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宝贵的因素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
本文就人大工作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以人为本,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决定它必须履行法定职责监督“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才能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
这与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完全一致的
“以人为本”的“人”就是指人民群众,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
对人大工作来说,“以人为本”就是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念,把人大工作始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始终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根本要求,紧密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搞建设、谋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因此,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和活的灵魂
第1页共9页“打铁先要自身硬
”要行使监督职责,就要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练就过硬功夫,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肩负起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任
因此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谋发展,团结和谐做工作,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共识
班子领导成员互相尊重、谅解、支持、默契和配合,共同营造团结民主、和谐、进取的工作氛围
为此,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
人大常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正确处理好集体行使权力和发挥个人作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