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语文一、考试目标普通高中语文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面向全体普通高中学生的达标性考试
考试遵循国家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考查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考试充分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的语文学科基本特点,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考查,注重“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五个方面的有机联系,全面检测高中学生学习语文必修课程的达标情况
二、命题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语文》(湖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人教版必修1至必修5)三、命题原则1.科学性——试题符合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符合语文学科认知规律和学生终身发展要求;确保知识无误、观点正确;语言表述规范,选用的素材健康
试题答案准确、合理
2.客观性——试题充分反映高中语文课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挥
试题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较广的覆盖面,客观题和主观题的比例适当
试卷杜绝偏题、怪题,难易适度,效度高,能够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3.基础性——依据高中语文必修模块命题,落实课程目标,考查学生的语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重视考查在语文实践中的鉴赏能力、探究能力和运用能力
4.公平性——命题面向全体学生,尽可能避免因经济、文化、地域、民族、性别等背景差异造成的不公平
5.友好性——制卷应充分体现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卷面设计规范,题干语有亲和力,卷头、卷尾和换页处有提示,给考生以人文关怀
四、考试内容与要求考试内容根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必修课程目标,以及本省教1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