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兴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1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院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械科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成立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张博儒成员:王建张凤萍范明君贾友龙李素芳朱丽娟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第七条处方点评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每月随机抽取门诊处方,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20份
第1页共14页第八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处方点评小组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九条逐步探索专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