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支持包装行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包装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月日附件: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以下简称研发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包装行业高新技术项目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研发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规范透明、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支持重点第四条研发资金应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政策的下列项目:(一)由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和包装机械的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二)产学研一体化高新技术研发项目、由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新产品研制项目、在省级以上部门立项的新材料,新技术的设计开发项目、应用技术项目
(三)保障人身健康安全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
(四)包装减量化和节能化项目、包装废弃物处理和利用项目
(五)包装有关法规和标准化的研究、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测试项目
(六)符合国家包装行业政策的其他新技术项目
第三章支持方式和使用范围第五条研发资金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扶持方式
对以自筹为主投入的研发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对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研发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一个项目二者选择其一,不得重复申请
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50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的额度
贷款贴息的额度,参照项目贷款额度和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5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