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规考试试题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1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