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职责一、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是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安全生产、应急消防和职业健康工作的综合监督部门。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炼化板块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会议文件精神;负责本部门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制度建设及组织实施。三、负责QHSE管理体系专业管理运行及改进;负责编制并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环保监督工作计划。四、负责组织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及消减措施审核。五、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评价、申报,监督隐患治理。六、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评估。七、负责环保管理。八、负责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技措论证、审核及管理。九、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体系认证及QC活动推动工作。十、负责标准化管理以及安全环保新技术应用工作。十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属地单位、专业管理部门安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对公司所属范围生产、生活、交通及各种作业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施工、检维修项目安全合同、施工组织机构、特种作业证等稽查工作,参与对外来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负责对生产区域内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监督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及时制定防范、整改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情况。十二、负责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管理及防治工作。十三、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评价与竣工验收;参与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设计专篇审查工作。十四、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十五、负责应急消防管理。组织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培训和公司级应急演练。十六、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火灾、防洪防汛等突发事件、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十七、负责公司消防气防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及特级动火作业消防条件确认。2十八、负责公司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十九、负责组织对各类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二十、负责公司、公司党委及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