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经费规范管理工作意见为了规范水利局公务经费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公务经费管理工作秩序,提业务素质,强化会计监督机制,使财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更好地为水利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宣传贯彻《会计法》,熟悉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二、敬业爱岗,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需要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按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开展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向单位领导和全局职工负责
四、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薄,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对本单位经常外出出差的同志要及时结算往来帐目,对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违法收支,坚决不予办理
五、建立严格的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按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主管领导审定签字、会计人员审校、出纳员填写支票,由财务人员统一校算进行;一般性支出,由财务主管会计按有关规定标准审校,局领导审批方可支出;接待费由负责人写明接待的事由、部门、人数及陪同人数等内容,接待完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领导在报销发票上签字,交会计审校后支付;对汽车修理、加油实行集中管理,月末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结算,汽车修理前必须经领导同意审批,方可在指定地点派驾驶员一同去修理,修理完毕,由财会人员统一结算
六、对全局的财产包括国有固定资产,生产设施、办公用具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如有特殊情况随时清查,进行详细登记,把资金来源、依据、去向价值、数量等摸清后校对帐目,核实帐、实物是否相符,如发现不符现象立即追查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属于闲置多余的财产统一由局领第1页共2页导统筹安排,属于毁损报废的,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