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我区教育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措施(一)分步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
20XX年1月学习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学校建立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20XX年1月,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制定《关于建立健全XX县区学校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方案》,并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
20XX年2月,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和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的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工作考评等工作
20XX年3月,落实经费,择优聘请学校法律顾问
聘请方式:一校一聘、校聘校用
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设立学校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20XX年3月,根据公平合理和择优原则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0XX年4月,各学校把学校聘请律师的相关材料送教育局备案
20XX年5月,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和考评等相关制度,落实顾问律师职责
到20XX年底,全区40%以上学校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到20XX年底,实现全区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多途径聘请落实法律顾问
根据学校规模、日常工作需要及经济状况,凡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即可聘请一名律第1页共11页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也可聘请一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还可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聘请具有法律服务资格又乐意为学校服务的义务法律顾问等
(三)明确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为学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