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场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24]169号)关于在全国开展建筑施工场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漂亮宜居城市,决定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漂亮幸福**的目标,根据“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建筑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治理措施,推动法律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扬尘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治理目标通过治理,着力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筑物拆除等建筑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形成有效的工作推动机制,实现建筑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防治制度化、法律规范化
到2024年底,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24)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24)要求,实现以下治理目标:1、施工现场实行100%封闭管理,并应采纳硬质围挡
2、施工现场设置冲水平台,安装冲水设施,出入口车辆冲洗达到100%
3、建筑垃圾及余土清运实行100%密闭运输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100%覆盖或临时绿化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必须洒水、喷雾降尘
6、设区市建成区城市主干道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三、治理内容(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