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章《挂靠车辆管理办法[全文5篇]》第一篇:挂靠车辆管理办法关于挂靠北京分公司北京牌照车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外挂在北京分公司的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术语(一)“外挂车辆”即出资方购买及使用、以北京分公司的名义上牌照的其他单位的车辆
(二)“挂靠单位”即实际出资购买车辆的单位
(三)严重违章
是指醉酒驾车、酒后驾车、闯红灯、交通肇事逃逸、无证驾驶、超速50%以上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一般性违章
除严重违章以外的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将车辆挂靠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北京输油气公司”(北京分公司重组前的名称)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北京输油气分公司”(以下均简称北京分公司)名下的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精品文章第四条公司总经办职责负责挂靠在北京分公司车辆京字号牌使用的审核与批准
第五条北京分公司职责北京分公司负责外挂车辆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北京分公司安全科是外挂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挂靠单位职责(一)指定专门人员与北京分公司安全科联系挂靠业务,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
(二)负责本单位外挂车辆上牌、保险、各项税费、车辆年检、违章处理、事故处理等事项,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三)加强本单位外挂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为明确挂靠单位与北京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签订挂靠协议书
第八条北京分公司安全科应定期对挂靠车辆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通报结果
第九条北京分公司每年底组织召开一次挂靠车辆管理工作会,总结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下年度工作任务
对达不到要求的挂靠单位进行通报,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形象的挂靠单位,车辆报废后不允许更新使用牌照
精品文章第十条新车上牌挂靠单位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同意使用京字牌照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