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责任书海兴开发区20XX年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进程,提高依法从教、治教水平,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及范围海兴开发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普法及依法治理总负责
二、责任目标(一)综合治理工作1
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及机制健全,组织落实到位,责任到位,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学校把综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签定责任书,认真做好本校的综合治理工作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注重宣传效果;责任明确,措施得力
坚持综治会议制度,确保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群防群治措施落实到位,效果明显
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校舍及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全面性大检查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开展反邪教及反非法宗教宣教活动,杜绝其渗透破坏活动
大力开展各级“禁毒预防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宁夏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完成毒品预防教育各项工作
学区要加强对属地民办幼儿园和“学前儿童看护点”(含无证办学机构)的日常监管
对学校周边环境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子第1页共4页清、情况明、信息灵,做好文字记载,遵循学校安全及维稳工作报告制度,杜绝教师罢教、越级上访、学生罢课事件的发生,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杜绝发生重特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校内无“黄、赌、毒”和“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校园欺凌”现象发生
(二)学校安全工作1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