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XX县区塔子城镇中心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采购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XX年国务院令第613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单位资金的货物、工程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单位设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采购工作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人任组长,单位主管领导任副组长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单位采购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采购形式及范围第五条根据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资金限额标准,单位采购有政府采购和单位自行采购两种采购形式
(一)政府采购包括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资金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即采购计划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资金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即采购计划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组织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实行分散采购
(二)单位自行采购
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第1页共6页不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履行申报、审核程序,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第六条除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资金限额标准规定的政府采购范围外,金额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由单位统一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