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应急工作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镇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复工时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镇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复工总体原则复工总体本着小批量、分批次、先本地员工、后外地员工(不含湖北地区)、条件具备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
(一)企业复工前要求1.强化责任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实行主要负责人包保责任制,形成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并确定一名企业高管(副总以上)为疫情防控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所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第1页共6页2.制定方案
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中应包含企业复工后的生产、人员管理、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方案、企业复工承诺书和复工时间需提前三日报镇经发办,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批准验收后方可按要求复工
无切实可行的复工方案或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允许复工
3.人员管控
详细记录入厂复工员工的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务必全员登记造册
复工企业原则上使用本地员工,湖北等重点疫区员工在疫情有效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岗,其他地区返芜的员工要履行接触史、旅行史调查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例较多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允许进入厂区
要细化责任,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所有外出返回人员,一律居家网上办公14天
入厂复工员工详细记录和企业员工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