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大口屯镇第二中心小学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全校教职工人数在八十人以下的,可实行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
三、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教职工大会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保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指挥的权力;校长及各行政系统要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五、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和职责及操作六、教职工大会的主要职责:1
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的权威;2
民主监督学校领导干部;3
教育教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七、教职工大会的主要职权及操作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校长第1页共18页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实施做出决议
2步骤和程序:(1)教职工大会召开前由行政部门将需提交讨论的文件,提纲或要点交教职工大会,由教职工大会组织代表中熟悉相应情况的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将意见于代表大会召开前及时反馈给行政部门
(2)行政部门将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文件再提交教职工大会正式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