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市政工程奖惩制度市政工程奖惩制度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下面是整理的市政工程奖惩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总则1、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违反强制性规范要求或因不正确的施工行为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带来影响,情节较为严重的以及重复发生,属屡教不改的质量、安全问题,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3、不按图施工,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2000元
4、未按规定向监理项目部报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业主或监理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或停工通知单不回复、不整改的,罚款1000—2000元
6、施工方在接到监理方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如对监理方的整改指令有不同看法,应立即与现场监理取得联系并可进行申辩,通过对有关规范、图纸的学习以取得共识
如事实确凿,施工方无理申辩,又不进行整改,监理方有权马上采取罚款措施
7、对于业主或监理部下发的罚款通知单拒不签字的,视同默认;不按要求期限交足罚款的,将上报建设单位,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一、安全文明施工制度:1、未在规定的`限期内建立安全生产体系,处罚500元;未建立现场安全责任制的,要求限期改正并处500元罚款
2、未建立安全管理目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分别罚款500元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200元每人/每次罚款
4、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并报审的处以1000元罚款
5、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处以5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