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是指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一种管理方式。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的目标是通过约谈,促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第二章约谈的范围和程序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二)被监管部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第2页共4页(三)群众举报或投诉反映的问题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程序如下:(一)约谈通知:约谈人员应提前向被约谈人员发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约谈时间、地点、目的等。被约谈人员应当配合履行相关程序。(二)约谈会议:约谈人员与被约谈人员进行会面,详细了解问题情况,要求被约谈人员主动反思并提出解决方案。(三)约谈记录:约谈人员应当对约谈会议进行记录,包括被约谈人员的表态和承诺等内容,并将记录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四)约谈结果:被约谈人员将根据约谈会议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时履行。第三章约谈的原则和要求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约谈过程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被约谈人员一视同仁。(二)依法约谈原则:约谈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谈,权威且有依据。(三)及时性原则:约谈应在问题发现后及时进行,以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应满足以下要求:第3页共4页(一)明确责任:约谈人员要明确约谈的目的和责任,对被约谈人员的责任进行准确划定。(二)深入调查:约谈人员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起因和背景,并掌握相关的证据和情况。(三)准确定性:约谈人员要依据事实进行准确判断,对问题进行准确定性。(四)听取意见:约谈人员应充分听取被约谈人员的意见,让其有机会表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第四章约谈的效果和措施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目标是通过约谈促使被约谈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具体效果如下:(一)被约谈人员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二)被约谈人员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被约谈人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解决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约谈警示:通过约谈,警示被约谈人员,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二)约谈制度建设:在约谈的基础上,加强约谈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第4页共4页(三)约谈奖惩机制:建立约谈奖惩机制,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不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处。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约谈的结果进行核查,确保约谈工作的有效性。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应当配合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三条对于拒不配合、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等行为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其他机关、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中应提供配合和支持,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约谈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报备后进行实施。第十六条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