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是指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的目标是通过约谈,促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
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第二章约谈的范围和程序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二)被监管部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第2页共4页(三)群众举报或投诉反映的问题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重大风险企业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的程序如下:(一)约谈通知:约谈人员应提前向被约谈人员发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约谈时间、地点、目的等
被约谈人员应当配合履行相关程序
(二)约谈会议:约谈人员与被约谈人员进行会面,详细了解问题情况,要求被约谈人员主动反思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约谈记录:约谈人员应当对约谈会议进行记录,包括被约谈人员的表态和承诺等内容,并将记录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四)约谈结果:被约谈人员将根据约谈会议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时履行
第三章约谈的原则和要求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约谈过程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被约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