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集合店之研究品牌集合店定义:品牌集合店也被称为“品牌概念店”,此营运型态为时代的产物,主要目的在于企业更加深入多品牌操作之战略与管理,即在一家统一名字的店铺内,汇集多个品牌的产品,不同风格及设计理念的各个品牌被凝聚,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品牌集合店。简而言之就是把多个品牌的产品集合在一个店铺内进行统一经营,和单品牌店铺最大的不同就是店铺内的产品来自于多个品牌,产品和经营完全由店铺方操作,品牌方则以卖货、寄卖或被代理的形式和店铺方合作。品牌集合店聚集多个品牌,不但可形成有针对性的服务,同时也利于商家集中产品进行库存消化。集合店旨在打造个性一站式消费。无论是服装、配件还是化妆品集合店,其销售的商品都是经公司“买手”精心挑选后呈现在店里,多个品牌间商品皆可互相搭配,也促进各品牌间的良性竞争。整体来说,集合店的用意,在于将店内产品线做横向延伸或纵向的集合。品牌集合店历史:集合店起源于欧美国家,最初的发展名称为精选店(selectshop),即是买手制精品集合店,也被称为高端买手式经营,锁定消费客群的时尚观念与购物习惯,融合不同品牌的服装、配件和化妆品等,提供消费者便利舒适的购物环境。集合店历史可以追溯到1929年,由法国设计师LucienLelong创立了第一家买手店铺。这个时候,买手制独立精品店和高端精品百货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以精品为主的集合店又延伸出各种主题类型的集合店,主要可分为四大类:多品牌集合店、买手制精品集合店、生活方式集合店和百货式集合店。而现今更延伸发展企业多品牌自营店和品牌多系统集合店等。中国大陆品牌集合店发展历史:不完全相同于欧美国家,中国大陆自身的品牌集合店自有一套形成系统,主因有以下几点:1.现阶段品牌商和百货商沿用的多是联营、租金或扣点的模式,百货商基本上掌握经营、促销的话事权,品牌商自行提供商品,常会遇到百货活动与品牌商自身商品活动无发衔接,双方无法有效给予彼此适时的支持。2.随著流行资讯的普及与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品牌意识随之崛起,对于品牌的商品和品质有了更严苛的要求,消费者也愿意尝试新奇潮流产品和服务,然而目前国内各大商场林立且同质性过高而复杂,新兴的消费族群难以找到自己想要的品牌。3.当前整体零售业的不景气,在消费意愿不强、客流偏弱的环境下,一般而言,牺牲毛利的过度促销并不能带来期望的销售提升。相对而言而品牌集合店自有活动的力度和效果更能妥善的利用,吸引消费者眼球。4.前期定位失误,国内商场营运不同于国外,不是由零售商主导而是由地产商主导的,购物中心建成之初地产商急于招商租店铺,因此并没有精准地考虑自己的定位,经营过程中才发现百货店与自己的定位不符,遭遇其主力百货店与自身品牌重叠性过高问题,此问题造成品牌间恶性抢业绩,商场租金不高和品牌商反弹等后续效应。中国购物中心产业资讯中心主任郭增利曾公开表示,根据统计,在国内的品牌集合店里,客人停留的时间明显高出单品牌店3倍。此外,采用集合店模式,能够使店内租金压力和人员成本减少,估计比单品牌店下降15%,但是销售额却能增加很多。品牌集合店六大分类:1.多品牌集合店(主题式集合店):店铺主力面积一般在300-1000平米,一家店内集合多个同属性品牌,各品牌间定位清楚且目标客层明确,品牌在店铺内分布相对独立有各自的陈列空间,店铺与品牌间以买货、代理或代销为主要的供货方式,入店商品选择多由店铺自身的买手决定,而非各独立品牌。代表品牌有服装类别的I.T、化妆品类别的丝芙兰2.买手制精品集合店(买手店):店铺定位高端,面积一般在400-800平米,店内铺品牌多是奢侈品和中高端品牌,此类型店铺主要重点在于商品而非品牌,透过专业买手团队的设计和搭配,挑选出适合店铺品牌概念的商品,也因此店内商品的陈列不以品牌为主要区隔,而是以商品品类和产品间的关联性为主要诉求。代表品牌有上海芮欧百货负一层的retrofuse3.生活方式集合店(全业态集合店):此类型集合店主要方式为锁定某种生活型态,产品组合以该型态为轴心,全业态皆为该店铺之销售商品,提供了服饰、配件、生活用品、以致于...